意见稿明确,取得无人机经营许可,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(一)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,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;(二)企业应拥有不少于两架无人机,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“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”中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;(三)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(或经其授权)认可的培训能力(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);(四)投保无人机地面第三人责任险。
意义:
1、是企业能力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认可的依据;
2、是需方选择的依据,可以提高需方对服务商的信任度;
3、规范管理与技术,提高客户满意度;
4、拓宽企业的业务范围,获得更多业务机会。
5、招投标需要。